工業氣體應該如何分類?
在國家標準GB13690-1992中,鹽城工業氣體通常被劃分為第2類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常用危險化學品)。這種化學物質指壓縮、液化或加壓溶解的氣體。在壓力或溫度下降時,氣體分子之間的距離會大大縮小,氣體被壓入鋼瓶內,這種氣體叫做壓縮氣體(也稱永久性氣體,如氧,氮,氬,氫等)。持續壓力和適當冷卻,壓縮氣體就會變成液體,這被稱為液化氣體(如液氯、液氨、液體二氧化碳等)。另外,有一種性質極不穩定的氣體,壓力下需要將其溶于溶劑儲存在鋼瓶里,這種氣體叫做溶解氣體(如溶解乙炔等)。
根據其化學性質的不同,工業氣體可分為4類:⑴劇毒氣體,毒性極強,能對人體造成傷害,甚至造成死亡。比如氯,氨等等。可燃性氣體,具有可燃性、可燃性及化學爆炸危險,并具有一定的毒性。例如氫,乙炔等助燃氣體,有助燃能力,但本身不燃燒,有擴大火災的危險,如氧氣等。(四)不燃氣體,對人有窒息作用,性質穩定,不燃燒,如氮,二氧化碳和氬氣。在GB13690-1992國家標準中,上述4種氣體被劃分為3小類,分別是第2.1類可燃性氣體,第2.2類不燃性氣體(包括助燃性體),第2.3類有毒氣體。
按照成分,鹽城工業氣體可以分為單種氣體的工業純氣和二元或多元的工業混合物。國標GB16163-1996瓶裝壓縮氣體(GB16163-1996)中,將氣瓶內工業純氣的物理狀態和臨界溫度按其化學性質、燃燒性、毒性、腐蝕性等進行分類。1類為永久性氣體,其臨界溫度為<-10℃,在充裝時及在允許的工作溫度下儲存和使用時均為氣態,分為a組和b組:a組為不燃無毒性和不燃有毒氣體(包括氧、氮、氬等),b組為易燃無毒性和有毒氣體(包括氫等)。第二種是液化氣,包括高壓液化氣和低壓液化氣,其臨界溫度≥-10℃。其中,高壓液化氣體的臨界溫度≥-10℃,且≤70℃,在充裝時為液態,但在容許工作溫度下儲存和使用時,當溫度上升到臨界溫度時即蒸發成氣態,分為三組:a、b、c三組:a組為不燃無毒性和不燃有毒氣體(包括二氧化碳);b組為可燃無毒性和自燃有毒氣體;c組為易分解或聚合的易燃氣體。(a)低氣壓液化氣體臨界溫度>70℃,在充裝和使用時均為液態,并在允許的工作溫度下儲存和使用;(b)c組:a、b、a組為不燃、無毒性、不燃有毒及酸性腐蝕氣體(包括氯);b組為易燃、無毒性、易燃有毒及堿性腐蝕氣體(包括氨);c組為易分解或聚合氣體。第三類是溶解乙炔,氣體在壓力下在氣瓶中溶解為溶劑,只有a組:易燃氣體(包括乙炔)容易分解或聚合。這種分類是混合氣制備的依據。
產業混合物是近二十年出現的新品種,應用十分廣泛,但其分類還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工業化混合物主要有天然合成和純化制備兩種方法。按照它的狀態分為氣態混合氣和液態混合氣以及氣液兩種。按照它所含的主要有害成分,一般可分為可燃混合氣、自燃混合氣、有毒混合氣和腐蝕性混合氣等。新型氣液混合氣用于切削加工時,相對于其它混合氣而言,它的穩定性、混和度、安全性和使用效果都突出突出了它的優點。
鹽城工業氣體的一般物理性質,可以歸納為:壓縮性,膨脹性。一定數量的氣體,在溫度基本不變的情況下,所加的壓力越大,其體積就會越小;如果持續加壓,氣體就會被壓縮成液體,即氣體的可壓性。在鋼瓶中,工業氣體通常以壓縮或液化的方式儲存。當氣體經過光照或加熱時,溫度升高,分子間的熱運動加劇,體積增大,若在一定容器內,氣體加熱溫度越高,膨脹產生的壓力越大,即氣體經過加熱時的膨脹。在高溫、日曬等條件下,容器內盛裝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時,氣體極易膨脹,產生巨大的壓力,當壓力超過容器的耐壓強度時,會引起爆炸。所以所有工業氣體都有很大的爆炸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