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常管理
(1)嚴格遵守各種安全操作規定,執行崗位責任制。
(2)嚴禁煙火。禁止在氫氣生產各部位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如必須存放使用時,應經安全、保衛部門和有關領導同意,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在使用后及時清理剩余的部分。除充裝臺外,其他部位不得存放壓縮氣體鋼瓶。
(3)定期對氫氣操作車問空氣中的含氫量進行檢測,不得超過0.1%。
(4)在氫氣生產系統工作的人員,不可穿化纖衣服,不準穿與地面摩擦會產生火星的鞋進人車間。
(5)氫氣生產各部位使用的工具應一律采用銅、鋁合金等有色金屬制作。
2.設備檢修
(1)非動火檢修時,應根據修理內容,部分或全部停止設備運行。拆開與其他設備連接的管道時,應先加好盲板或關緊連接閥門,將氫氣放空,并用氮氣置換,經檢測含氫量(包括廠房內空氣中的含氫量)在0.5%以下,方能開始拆卸。電解槽的檢修,應在切斷電源、槽體上的電荷確已消除后,方可進行。
(2)需要動火檢修時,應盡可能將需修理的部分移到廠房外安全地點進行,如必須在現場動火作業,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規定。